再谈长尾

下面是长尾理论里面的一个故事:

    我在2004年1月拜访了范 · 阿迪布,Ecast公司(一家“数字点唱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数字点唱机看起来于普通的点唱机没有什么区别:有一个巨大的外壳,上面装着扬声器和闪烁的灯,酒吧里经常见到。不同之处是,数字点唱机并不是只装上100张CD,而是通过宽带与互联网连接,顾客们可以在数千首从网上下载的曲目中做选择。

    在我们的谈话过程中,范 · 阿迪布让我猜猜这样一个比例:收录在点唱机上面的一万张专辑中有多少能达到每个季度至少被点播一次的频率。

    我当然知道这是一个狡猾的问题。经验告诉我80/20法则实际上适用于任何地方,根据这个法则,正确的答案应该是20%,也就是说20%的产品带来80%的销量(通常还有100%的利润)。

    但是范 · 阿迪布说在数字中产业中,这就有点不同了,所以我决定贸易冒险,大胆说那一万张专辑中有50%能在每个季度至少被点播一次。

    看起来,这个比例搞得有点荒唐了,一家普通的书店最好的一万本书里有半数每个季度卖不出一本。沃尔玛最好的一万张CD中有半数每个季度一张都卖不出;事实上,沃尔玛甚至不会储存这么多的CD,这样大的存货以这样低的效率出售,在任何一个市场中都是很难想象的。但是我感觉数字产业应该有所不同,所以我试着说了一个比较大的数。

不用说,我的答案差得太远太远了。正确的答案是——98%。

    “太神奇了,不是吗?” 范 · 阿迪布说,“每一个人都想不到。”就连他自己也曾大吃一惊:Ecast公司添加了更多的曲目,使它的曲库中的专辑远远超过了大多数音乐店的存货,延伸到长尾市场。公司添加的曲目越多,销量就越大。

各行各业都在运用长尾理论

    长尾要以量取胜,我们也不要去猜想那些关键字是没有人搜索,我们是猜不准的,就像上面的例子,所有曲目里面,有98%不为人所知的歌曲在每一季度至少被点播一次。